发布时间:2024-04-08 08:19:46 浏览:
于某是一名自媒体和电商直播从业者,全网累计粉丝量3000余万。2023年上半年,于某在直播中推广乳胶床垫、乳胶枕等产品。针对其推广乳胶床垫、乳胶枕等产品,一粉丝量30余万的测评账号于2023年5月-8月发布3条测评视频。视频中包含“卖垃圾乳胶”“几千万粉丝的网红是如何吃里扒外的”“卖垃圾,给消费者带来垃圾”“大网红卖货为什么如此没有底线”“割消费者韭菜”等内容,其中一则视频中使用于某肖像。上述视频发布后获得点赞3000余次、评论与分享均超900余次,评论区出现“看着就恶心”“这家伙是什么钱都要,黑心钱,取关了”“那家伙没底线的”等负面评价。因该测评账号为苏州某公司运营,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江某出境录制,原告于某将苏州某公司、江某诉至法院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自媒体可以基于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,但实施舆论监督所发表的言论应当遵循合理限度,应需以披露事实真实为前提。本案中,被告作为测评博主,未购买、体验直播带货商品,直接发表负面测评言论,未尽审慎调查义务,在测评视频中擅自使用直播带货博主肖像,并以侮辱性语言对直播带货博主进行否定性评价,侵直播带货博主名誉权、肖像权。综合当事人知名度,两被告主观过错程度,侵权行为的程度、范围及侵权后果,法院判决测评博主向原告赔礼道歉,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。 互联网购物时代,测评博主本应通过对产品的测试、比较、体验,向消费者说明产品性能、质量、优劣,为消费者提供合理、客观的消费指引。但在“流量密码”的驱使下,部分测评博主为吸引流量或促进带货合作,发表与事实不符、过分夸大、故意贬损的评价却也屡见不鲜,由此引发了不少纠纷。不同于普通消费者,测评博主在发布测评内容时应当更加审慎履行审查义务,避免对不客观、不真实甚至是侮辱、诽谤式的表述。本案明确了自媒体基于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的合理限度,并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裁量依据。该案已于2024年2月28日刊载于《法治日报》。 本案明确了自媒体基于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的合理限度,并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裁量依据。